文學翻譯中最高翻譯準則的展現
文學作品是了解一個國家文化最直接和最基本的方式,品讀其詩歌、小說等文學作品,而好的文學作品往往會受到人們的關注和認知,解讀國外文學作品就需要文學翻譯,就像中國文學走出國門一樣,要把能代表中國文學水準的文學作品及時、準確的翻譯出來,文學翻譯其實就是對文學作品的二次創(chuàng)作,將原作的藝術意境傳達出來,能準確地將意境和美感傳達給讀者。文學翻譯和其他翻譯領域一樣,都需要遵循嚴復推崇的“信、達、雅”,這也是文學翻譯的最高準則,在文學翻譯中就需將這些翻譯準則展現的淋漓盡致。

在文學作品翻譯中,最重要的就是要忠于原文,在我國,清代翻譯家嚴復先生提出:“信、雅、達”的三字理念,嚴復先生的“信”,是指“達旨”,意在不拘泥于原文形式,注重原本原意即可,其最高層次就是文學翻譯審美境界的忠實,即文學風格的忠實,這也是文學翻譯過程中最基本的翻譯準則,其實無論是什么翻譯,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證與原文的高度統一,尤其對于文學翻譯而言,它代表了一個國家的文學文化風格,更不容有任何偏差。

“達”在文學翻譯中的展現就是不拘泥于原文形式,講究譯文通順明白在文學翻譯中,異國文化中的文字特點和表達方式就是一大難點,所以在翻譯的過程中首先要了解清楚文學作品本身的詞匯特點,能將這些文學知識運用到翻譯中更加通俗易懂、清晰地展現出文學作品。這就是文學翻譯中比較難掌握卻必須做到的翻譯準則,對于文學翻譯而言,只有通俗易懂,講究原文的形式,才能更好的傳達優(yōu)秀的文學作品。

雅”,則是脫離原文而片面追求譯文的古雅,往往被理解為華辭麗句的文采。然則“雅”的真正含義應該是審美意義上的“雅”,關乎風格。真正的文學是講究風格的,而文學的風格又是多樣的,或闊大沉雄,或清麗婉約,或幽默,或傷感,或陰郁,或粗糲,不一而足。華辭麗句或不失為語言風格之一種,但決然不能代表文學的審美境界。在翻譯上,華辭麗句多反映為矯飾,可謂過猶不及。這也是文學翻譯中最精彩的一部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